梧州市档案局关于给予2016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参公人员嘉奖的决定
局(馆)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优秀等次人员记功奖励工作的通知》(梧人社字〔2017〕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在局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现决定对我局获得2016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宁波、梁志坚同志给予嘉奖。
希望受嘉奖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为推动梧州档案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梧州市档案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