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档案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梧州档案信息网日期: 2011-11-16来源: 本站 打印

近年来,梧州市档案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08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梧州市档案馆作为《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对外挂牌成立“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中心” 配备了专供查阅信息的查阅室及电脑、纸质信息检索目录等便民设施,正式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使群众查阅“红头文件”更加方便。

为开展好梧州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5月,市档案局积极参与全市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草拟了四个有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指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初步构建起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框架基础,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市档案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并落实责任科室和专人,具体指导各有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在起步阶段注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并向市直各有关单位和中直、区直驻梧单位收集现行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已公开的非涉密性文件、资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纸质和电子文件的收集工作。

二、自筹资金,建成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大厅

梧州市档案局(馆)利用本局的档案信息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发布的平台,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文件400多份,方便群众在网上查找政府公开信息。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的政府发文、信息公开文件格式模板、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发布到我局档案网站公告栏,通过互联网为载体供全市各有关单位下载利用,报送信息公开文件。2011年,梧州市档案局(馆)按照高效便民服务的原则,在市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自酬资金,在档案局一楼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查阅大厅进行了精心设计和施工,面积将近40平方米,设施齐全、受到广大利用者的欢迎。截止到目前,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已接收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政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质监局、市审计局、海事局、农业银行等30多个单位自2000年来政府公开信息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6000多份,其中2011年共接收全市20单位500多份信息公开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涉及政策法规、医疗卫生、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物价审计、财政税收等多个方面,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已初具规模,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能及时了解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的一个重要窗口。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梧州市档案馆作为《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文件查阅场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查阅场所的硬件设施还不够完备,如缺少电子触摸屏、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和信息公开文件装具等设备。

由于传统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原因,目前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依照申请程序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还比较少,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对群众知情权大解放的重要工作,政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梧州市档案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